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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可以分割吗?
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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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为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这是因为,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具有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为了受伤者未来的生活而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这些财产,受伤者以后的生活条件可能就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离婚可以分割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可以采取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方式进行。因此,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的选择,对财产分割的结果十分重要。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离婚可以分割吗?如果夫妻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那么不管分割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能够就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就可以对任何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如果愿意对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进行分割,那么他们可以通过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方式进行,法律不会干涉。

  但是,如果夫妻不能就交通事故参加赔偿金的分割达成协议,也就是说,双方发生了分歧,那么可能一方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即诉讼分割。我国婚姻法规定,诉讼分割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如上所述,由于法律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离婚时不能通过诉讼分割的方式对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进行分割。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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