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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怎么约定,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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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婚前财产约定的问题。我国是否有相关法律对此作出了规定?您能帮我解答一下婚前财产怎么约定才有效吗?如果婚姻失败,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谢谢。

  许乃义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条规定了两种约定形式:一是婚前财产约定形式,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形式。

  对婚前一方的财产也可以约定为双方共有或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是将一方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财产约定必须双方自愿、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应在约定书上签名、摁手印。如果需要见证的,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见证的约定不需要公证。

  如果双方自书约定,建议最好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的效力优于自书约定。

  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二)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社会效益的原则;

  (三)公平原则。

  如在处理一方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所涉财产时,应在认定这部分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对创造这部分财产的一方可以给予充分照顾;

  (四)竞价原则。

  竞价原则,就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财产价值轮番报价,以当事人所报最高价确定为财产最终价格,同时该财产也归报价最高的当事人所有,并按其报最高价格给予对方当事人相应报偿。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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