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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还能去法院起诉吗?
2015-07-20
点击量: 3358

  咨询内容:

  许律师您好,我和妻子离婚已经签订离婚协议,这事过去差不多有半年了。但是在这期间,我的妻子总是违反离婚协议的规定,我很烦,想去法院告她,请问有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还行吗?

  许律师解答:

  你问的是订立离婚协议还能否上法院起诉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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