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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
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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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和丈夫三年前经人认识而结婚,但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导致婚后生活因性格不合纠纷不断,想要离婚。因此现在双方达成共识准备协议离婚,需要带些什么手续到民政局办理呢?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

许乃义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协议离婚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关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户口证明;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五)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六)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

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

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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