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我们刚拿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因为很多性格上的差异婚后才发现不合适在一起生活,我们不涉及到任何经济方面的问题,只是涉及解除婚姻关系。因此,我想咨询一下,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有哪些手续?
许乃义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户口证明;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五)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六)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