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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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对方对孩子的监护权,怎么撤销?
发布时间:2015-04-15

  咨询内容:

  许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前夫已经离婚两年了,法院将孩子判给了男方抚养,最近听说他好吃懒做,还摊上了赌博,我怕孩子受影响,想撤销他对孩子的监护权,我该怎么去撤销啊?

  许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

  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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