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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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有孩子的监护权吗,如何行使?
发布时间:2015-03-13

  咨询内容:

  您好,律师,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我前夫抚养,我想咨询一下,我对孩子还有监护权吗?我该怎么行使我的监护权?谢谢!

  许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一般随父或随母生活,这势必会造成子女缺乏父或母的监护,实践中一般与子女分开生活的一方,通过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行使其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行使监护权。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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