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包括以下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于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温馨提示:
现在分工越来越细,律师行业也不例外,律师是根据法律部门的不同进行分工的,专门的婚姻家庭律师,只处理婚姻家庭的相关案件。这类律师不仅熟知全国最新的婚姻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地区法院的案例也非常熟悉,并对法官的判案倾向有着深入的研究,可以说他们比法官更了解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