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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接待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4-06-10

  离婚案件当中如何去接待当事人?每一位律师首先要接洽当事人,要跟当事人洽谈,通过洽谈、咨询给他做相应的解答,然后对方才可能成为你的客户,使你接到案源。

  如何接待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律师在接待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时,至少要做到三点:(1)真诚;(2)客观;(3)专业。

  无论是接待婚姻当事人还是接待非婚姻案件的当事人,律师都应该做到,在婚姻案件当事人当中,尤其重要。

  一、真诚

  因为涉及离婚的当事人,他们的内心肯定是非常痛苦的,有些人可能急于离婚,有些人可能不愿意离婚,不管是哪种情况,任何当事人的内心都不好受,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渴望自己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当然,一些离婚的人会因想离而离不掉;不想离婚的人,可能因为不想离而非要离掉。所以他们在感情付出上,都会亲身感受到内心的痛苦。

  我们接待当事人时,很多当事人谈五六句就已经泪流满面,因为他(她)需要倾诉,需要和你交流,把多年的哀怨、委屈、对婚姻的埋怨以及内心感受都想宣泄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律师要有足够的耐心,对他(她)像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很真诚地接待他,给他足够的时间倾诉,否则会导致当事人的心情无法平静,而只有当事人的心情平静了,才能够把自己的真实案件情况、事实情况陈述出来。所以要耐心、真诚,让他(她)感觉你能够接近,让他觉得你是一个能够倾诉的人,这很重要。

  二、 客观

  客观表现在两个方面:(1)让当事人客观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2)要客观地去分析案情。

  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一定要让当事人对婚姻、子女包括财产状况客观地陈述出来。比如说购买房屋时到底是谁出的钱,是自己、父母出的钱,还是其姐姐哥哥帮忙出的钱?当时买这个房子的意愿和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结婚目的,还是当事人父母就想给儿子、女儿买一套房?有没有考虑是否结婚的问题,跟结婚有没有关联?这个房屋在还贷期间、履行期间是一个什么状况,是一个人工资在偿还,还是两个人共同偿还?子女抚养的过程中,是双方都在付出努力、陪伴孩子,还是说一方在外赚钱养家,一方顾家?这些都要真实反映,反映这些真实情况,有利于律师对案情的判断,根据案件的事实来做案子。

  律师所掌握的是事实案件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够判断出来。如果没有足够的了解,在开庭时,对方当事人可能就你说的内容进行反驳,结果可能使你措手不及,因为很多事不了解,对方说出来时,你可能不知道怎么办,怎么去应对他?心里承受能力和庭审经验很丰富的人,能够把控这种状态,可能会及时地采取另外一种方式,转移目的和说法,把这个问题淡化,但如果经验不够丰富,很可能因为这个问题,把律师的整个思路打乱,觉得这个问题棘手,不好回答。如果回答“是”,可能对自己当事人不利;回答“不是”,还不知道怎么去回驳他。所以一定要当事人客观地反映案件事实。

  三、 专业

  专业非常重要,到律师手上的案件没有一个是简单的案件,也没有轻而易举就能解决的案件。有些是可调解的,但对当事人来说很难,做不到这一点,律师出面比当事人出面更容易解决,而且对当事人来说,离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一个人可能只离一次婚,一个人一辈子可能只打一次官司。所以律师对每件案子要专业而真诚负责任地对待当事人,我觉得这样才不愧自己的内心,也不愧作为律师应该有的职业道德。

  当然,专业必须要有专业的知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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