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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分手怎么办?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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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客咨询:

  您好律师,2003年,我们未婚同居,一年后生下女儿。如今两人关系恶化,想解除双方的关系,在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时产生了分期,请问,我们的关系如何认定?用法律手段怎么解除?

  律师解答:

  您好,我国现行法律已经不认可事实婚姻这种形式,这种情况都是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如双方都是未婚者,应归道德调整,法律不予过问。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的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你可就其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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