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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费吗?哪些情况可以减少抚养费?
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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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我们离婚后,孩子由对方抚养,我承担抚养费,但是由于最近我收入不稳定,想减少一些抚养费,但是我不知道我找个想法是否符合规定。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变更抚养费吗?

  许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抚养费给付数额:

  (一)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二)一方因病或伤残;

  (三)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己生存,已经很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不再承担抚养费了。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的请求。

  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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