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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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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情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他过错,无过错方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外遇只有具有重婚行为或是与他人同居才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只是一夜情、通奸,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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