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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如何申请?
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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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你好,我一个好朋友闪婚了,但是婚后才发现对方已经成家了,现在属于重婚。因此,我帮她向律师咨询一下,如何申请婚姻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婚姻无效?

  许乃义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二)重婚的;

  (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四)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提醒您:

  遇到婚姻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不要让外科医生,做您的内科手术,以免造成误诊!如果您需要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请致电:13852291659。我和我的团队,将尽我们所能、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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