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1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遭遇家庭暴力后,首先要留下证据,那么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一)、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警署报警并开验伤单;
(二)、到附近医院去验伤;
(三)、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如果伤势较重,费用较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四)、可以先去对方的单位、当地的居委、街道、区、市的妇联反映情况,请求帮助。依据《婚姻法》第43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当事人单位应当对家庭暴力进行劝阻调解。公安机关也应当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进行制止,或对施暴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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