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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哺乳期怎么离婚?
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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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您好律师,宝宝现在六个月,男方有外遇并向我提出离婚,可是孩子刚出生不久,我不想和他离婚,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许律师解答:

  您好!在您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如果是女方(您)提出离婚,法院受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

  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

  我国法律上,在女方哺乳期这种特殊时刻下,男方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男方在哺乳期才可以提出离婚。 其中所说的“确有必要”,就是男方在哺乳期可以离婚的例外情形,一般指某种使夫妻关系极度紧张,确实难以共同生活,无和好可能,不及时解决,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情况。

  比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而生的孩子,虽然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仍然有权提出离婚。 因此如果您不想离婚,法院是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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