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我是中国人,我男朋友是来中国留学的荷兰人,我们是在一次培训课上认识的,他比我小两岁,我是22岁,我们交往了一年多,我提出想要结婚。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可以登记结婚吗?
许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涉外婚姻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办理机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未到的法定结婚年龄的,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双方非自愿的,被胁迫或欺骗等;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
(六)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
2.涉外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办理机构暂缓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患有医学上认为应当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二)办理撤销结婚登记申请手续不满6个月的。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提醒您:
遇到婚姻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不要让外科医生,做您的内科手术,以免造成误诊!如果您需要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请致电:13852291659。我和我的团队,将尽我们所能、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法律问题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