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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证件资料有哪些?
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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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注:有的地方是要大1寸的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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