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家文集/Corpus
宁家文集 所在位置:首页 > 宁家文集 > 宁家文集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2015-08-05
点击量: 28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八)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提醒您:

  遇到婚姻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不要让外科医生,做您的内科手术,以免造成误诊!如果您需要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请致电:13852291659。我和我的团队,将尽我们所能、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138-5229-1659